黄骅市人民政府发出倡议: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黄骅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创建更清洁环保、安全文明、喜庆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我们倡议全体市民朋友:
一、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践行者。在我市城区新石碑河以南、朔黄铁路以北、海华大街以东、津汕高速以西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市民、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选择贴对联窗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过一个环保、文明、喜庆的节日。
二、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监督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 若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城管局5912006、5912008,安监局5212399。公安局、城管局、开发区、黄骅镇和各街道等相关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等处罚。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和各行业协会,请主动担负起行业和系统内部的监督职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引导本单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禁放烟火爆竹规定。
三、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宣传者。在主城区,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污染,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同时,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怀念先人、寄托哀思时,少些烟火,多些环保;少些陋习,多些文明。我们倡导以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的方式,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让我们一起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同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减少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做出自己的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头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为建设沿海强市、品质黄骅贡献力量!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