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举办学习贯彻《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6日上午,黄骅市举办“学习贯彻《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程秀珍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她就做好集中宣传学习贯彻《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全方位提高思想认识。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引导者、践行者,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二要全覆盖开展学习宣传。各单位要把《条例》作为业务学习的必修课,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同时,积极精心组织策划各类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强化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真正让《条例》内容内化于心、见之于行,让文明之花在黄骅遍地开放。
三要全领域推进贯彻实施。各单位要以《条例》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的执法责任,抓住《条例》开始实施的关键时期,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捍卫《条例》的权威性,引导市民群众自觉摒弃陋习,倡树文明新风,以法治的“硬度”促进我市文明“软实力”的有效提升。
仪式上,出席市领导为全国文明村李子札村、省级文明单位信誉楼商厦、省级文明社区北汽社区、沧州市级文明校园第三中学代表赠送《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管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志愿者代表宣读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城管局作表态发言
公安局作表态发言
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
仪式现场,市文明办、城管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了集中咨询活动,普法人员现场讲解《条例》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条例》读本、《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材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国、市政府副市长张桂云、市政协副主席郑增强出席活动, 公安局、城管局、司法局、卫健局、交通局、商务和工信局、骅东街道、骅中街道、骅西街道、交警大队等《条例》涉及主要部门的干部职工代表及其他科局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仪式结束后,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黄骅市《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社区活动”,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在骅西街道海滨学院社区为广大居民普及《条例》相关知识,拉开了《条例》宣讲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系列活动的序幕。
新闻多一点
自《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以来,黄骅市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学习、网络宣传、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开展集中宣传
市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开展为期15天的《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在南海公园向广大市民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骅文明市民手册》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品。
实施网络宣传
利用本地“阳光黄骅”“黄骅报社”“海蓝网”微信公众号转发《条例》宣传内容,提升宣传广度深度。
阳光黄骅转发
黄骅报社转发
海蓝网转发
组织专题学习
各单位扎实开展了系列主题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习《条例》、践行《条例》、传播《条例》”的浓厚氛围。
设置公益广告
利用LED屏、飞字、户外宣传、街头张贴等形式,在文明单位、社区小区、主次干道、乡镇政府、村庄广泛设置《条例》公益广告,为《条例》的贯彻实施造势。
文明单位LED显示屏
银行飞字宣传
社区小区公益广告
广泛印发《条例》读本
乡镇政府室内公益广告
窗口单位宣传
农村墙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