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让城市更美好!黄骅市积极践行《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支撑与基石。《河北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黄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内容。
《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当天,骅中街道信誉楼社区组织了“文明之路 志愿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手持印有文明标语的小红旗,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用实际行动践行《条例》内容。“《条例》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主体、执法标准等,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意义。”信誉楼社区副主任王炳信说,无论何时何地,信誉楼社区“奋斗旗帜”志愿服务队,将继续发扬爱与奉献的精神,让志愿服务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一种习惯,带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为实现“沿海强市、品质黄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践行文明,从我做起。”“文明出行,关爱生命。”《条例》实施后,我市各乡镇、街道相继掀起了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的热潮。常郭镇李子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书德仔细阅读了《条例》内容,他对于第十二条“村民应当践行村规民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比较关注,因为这些内容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我觉得《条例》的出台特别好,真正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改善老百姓生活环境考虑的。作为国家级文明村,我们一定会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内容。”刘书德说。
以前,家住交通小区的张大妈每天要清扫一遍楼道,看见谁家堆着杂物都“监督”清理,现在刘大妈“清闲”了,她说:“现在家家户户的文明意识提高了,自己动手打扫了,我就‘光荣’下岗了。”“楼道脏乱、杂物乱堆等问题,不仅体现市民文明素质,也关系百姓切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张大妈说,“出台《条例》的目的是让大家摒弃各种陋习,助推好习惯养成。每个人都参与到文明创建中,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这个城市将处处是文明的美景,这座城市也会越来越美好!”
“以前遇到不文明现象时,只能以劝导为主,效果也不太明显,因为没有任何约束力。”骅西街道青年南大街社区主任贾荣娥表示,《条例》让她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今后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还老百姓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
自从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很多志愿者多次参与到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中来。黄骅市“渤海魂”的志愿者服务队的负责人吴玉良表示,在活动中能明显感受到市民素质的提升,比如机动车礼让行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今后的志愿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指南。”吴玉良说。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参与者,《条例》对文明列出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从方方面面为老百姓树起了文明标杆,让文明有了更具体的规范、更明确的导向,让广大市民能够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身体力行,争做文明有礼的黄骅人。相信随着一位又一位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一个又一个文明风貌形成,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文明之花会在黄骅这座城市盛开得更加灿烂。